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涇川縣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依法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一)受理機構:涇川縣政務服務中心,承辦縣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縣政府指導協調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和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甘肅省平涼市涇川縣城北文旅大廈六樓。
聯系電話:0933—3581095。
郵政編碼:743400。
網上受理:http://www.dhtltpav.buzz
(二)省政府各部門的受理機構聯系方式見其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二、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可根據《條例》第二十條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涇川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房傻绞芾頇C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在“甘肅·涇川”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
(一)書面提出申請。申請人可通過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二)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甘肅·涇川”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欄目在線提交申請。
(三)當面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當面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政府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如提供該政府信息的名稱(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政府信息內容的提示;申請人同時提出多項政府信息需求的,應當分別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時應當出示申請人、代理人有效證件以及授權委托書;申請人應當將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三、申請的受理
申請人依法提出的申請,符合《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受理機構應當予以受理;受理機構自接收到申請人書面申請之日起即為受理;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后應即時登記,并做出相應處理。
四、申請的答復
(一)答復的期限。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述期限內。
(二)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受理機構將根據情況分別作出下列答復:
1. 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答復申請人;
2.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 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 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對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咨詢;
5.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進行更改、補充后重新提交申請書的,重新計算答復期限。
6.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人書面申請的,應書面答復申請人。
7. 受理機構對申請人提出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可以不予提供。
(三)答復的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受理機構可以按照答復相關文本規范(見附件2),提供紙質文本、電子郵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
五、申請的收費
受理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得收取費用。
受理機構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附件:涇川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