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6208210139470252/2020-05566 | 文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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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0-09-23 | 關鍵字: | |
所屬機構 |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機構: | 涇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0〕82號)及《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平政辦發〔2020〕70號)精神,扎實有效推進全縣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全面提高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水平,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確把握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的職責定位和面臨的形勢要求,著力加強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全面推進基層政務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全覆蓋,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為不斷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助力建設綠色開放幸福美好新涇川提供重要支撐。
(二)工作目標。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的熱難點,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堅持標準引領、需求導向、依法依規、改革創新的基本原則,持續推進全縣基層政務公開內容標準化、平臺規范化、工作制度化、體系完整化,著力解決基層政務公開隨意性大、公開內容質量不高、公開平臺不統一、解讀回應不到位、辦事服務不透明等問題,確保到2023年,建成統一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使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實現大幅度提高,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公開平臺、專業隊伍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梳理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1.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工作。根據省上梳理編制的26個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參考目錄,結合我縣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梳理細化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編制縣、鄉鎮(社區)兩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標準目錄編制完成后及時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在涇川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集中發布,并報縣政務服務中心備案。涇川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下開設“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專欄??h直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要指導鄉鎮做好梳理、編制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工作,目錄至少應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編制目錄要緊密結合基層實際和本領域特點,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0年10月底前
2.及時完善其他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26個試點領域外的其他領域,省上將依據國務院相關部門統一印發的標準指引,陸續梳理編制相關領域的參考目錄,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要按照省市業務主管部門的《參考目錄》和縣政府部署要求,及時跟蹤認領,協同推進落實,將有關公開事項納入公開目錄督促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做好跟蹤認領工作。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2年8月底前
(二)規范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3.建立文件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發布管理制度。嚴格遵循“依法、及時、高效、準確”原則,在公文類政府信息產生過程中同步確定主動公開、不予公開、依申請公開的公開屬性,尤其對擬定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文件,依法依規說明理由。嚴格執行“主動公開文件印發實施后20個工作日內上網發布”的時限要求,建立健全主動公開文件臺賬,確?!皯_盡公開”“應上網盡上網”。建立健全文件屬性動態管理機制,堅持每年對屬性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文件進行及時復核,對因情勢變化或依申請公開的人數和頻次達到一定范圍的文件,由文件起草單位或牽頭起草單位提出建議,屬性由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轉為主動公開后,統一對外發布。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4.規范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按照“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流程順序,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重點規范統一的、依法合規的答復文本。同時結合工作實際,探索建立統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網絡受理平臺,重點健全完善縣級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依申請公開欄目,按照“技術功能齊全、欄目設置便民、內容依法規范、維護運行高效”的要求進行改造升級,最大限度為申請人提供政府相關信息,保障申請人權利,維護政府公信力。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5.健全解讀回應工作機制。要明確解讀主體,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文件解讀的第一責任人,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起草部門負責做好文件解讀工作;屬于聯合發文的,由牽頭起草部門組織做好文件解讀工作,其他聯合發文部門配合;涉及重大項目、重點規劃、重要民生等全局領域政策性文件,由縣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做好政策解讀工作,解讀材料由文件起草或牽頭起草部門準備,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做好協調落實。政策性文件解讀方案或解讀材料應與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要拓寬解讀發布渠道,涇川門戶網站是公開政策性文件和解讀信息的第一平臺,應當設立政策解讀專欄,匯總發布解讀信息,并在文件和解讀信息頁面設置互相跳轉鏈接,方便公眾查看。要創新解讀發布形式,充分利用政務新媒體、新聞發布會、廣播電視、報刊雜志、新聞網站等多種渠道,采用數字化、圖文并茂、音頻視頻、動漫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發布政策解讀信息,有效擴大受眾面。要建立回應關切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政策實施和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誤解疑慮、社會普遍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回應、迅速澄清、正確引導。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三)加強基層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6.規范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要嚴格按照國辦、省、市《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規范建設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完成涇川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規范化建設工作任務的基礎上,認真做好網站集約化管理,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要為所有鄉鎮(社區)、政府部門分別設立公開頁面,同時開設統一的互動交流入口(網站留言)和在線辦事入口(甘肅省政務服務網涇川子站),更大程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要進一步規范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內容,涇川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框架搭建完成后,要安排專人認真對照國家和省上統一規范標準,逐條塊、逐欄目做好信息比對核查和整改完善工作,堅決避免出現錯別字、文號遺漏等錯誤。同時要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更新維護工作,結合平臺建設和實際需要,科學設置公開欄目,及時上傳公開信息,準確更新欄目內容,確保在國家、省、市“讀網”核查過程中不出現“僵尸”欄目,及時、準確為公眾提供政府相關信息。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0年9月底前
7.規范政務新媒體開設管理。要指導做好政務新媒體常態化監管,強化內容建設,確保安全平穩運行。堅持一個單位原則上在同一平臺只開設一個政務新媒體賬號、只轉載發布黨委和政府網站內容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稿源信息的原則,保證發布信息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同時,要加大規范性文件和解讀信息發布的頻次和力度,不斷強化發布、傳播、互動、引導、辦事等基本功能,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便捷實用的移動服務。
牽頭單位:縣網信中心、縣政務服務中心、縣融媒體中心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底前
8.開設政務公開專區。要在縣政務服務中心、鄉鎮便民服務大廳等服務事項相對集中的窗口單位以及檔案館、圖書館等公共服務單位設立標識清楚、方便實用的“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辦事咨詢答復等便民利企服務。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四)完善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
9.完善決策公眾參與機制。要結合職責權限和本鄉鎮、本單位工作實際,明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和方式,并向社會公開。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設項目,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擴大公眾參與度,提高決策透明度。要對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解釋說明,政策實施、項目推進過程中要及時回應公眾關切。要完善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增進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五)推進基層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
10.推進基層辦事服務公開。要立足直接服務企業和群眾的工作實際,規范、準確、及時公開和更新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辦事指南等信息。要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告知、信息主動推送等工作方式,讓辦事群眾和企業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掌握、事后結果及時獲知。要以為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對辦事服務信息加以集成、優化、簡化,匯總編制“辦事一本通”,并向社會公開,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要強化政務新媒體辦事服務功能,實現辦事政策、服務信息向鄉鎮、村(社區)有效延伸,為公眾提供優質便捷的辦事指引和多元化辦事渠道,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牽頭單位:縣政務服務中心、縣網信中心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向農村和社區延伸
11.延伸基層政務公開鏈條。指導并支持村(居)民委員會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清單,確??h、鄉兩級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相同事項公開內容對應一致。要通過村(居)民微信群、益農信息社、公眾號、信息公示欄、大喇叭等方式,圍繞規范鄉村小微權力運行,重點公開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內容,方便群眾知曉和監督。各鄉鎮(街道)要積極探索在本級政府公開頁面下開設“村(居)務公開”專欄,以村(居)委會為單位公開重要信息。
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駐涇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城市社區、縣直有關部門要依法確定1名負責同志和1名聯絡員,承擔信息公開工作領導責任和日常聯絡工作。各鄉(鎮)、城市社區、縣直有關部門確定的負責人和工作聯絡員統一報縣政務服務中心備案,并按照職責督促指導抓好各項工作落實。鼓勵選擇推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基礎較好的鄉鎮和部門,設立創新示范區和示范點,發揮典型引領作用。各鄉(鎮)、城市社區、縣直有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經費保障,健全完善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與宣傳、網信、政務服務等單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形成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重視隊伍建設。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要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配齊配強工作力量,確?;鶎诱展_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列入領導干部學法用法重要內容、列為公務員培訓必修課程,進一步提升各級各類公務員的公開意識和能力,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集中學習培訓。負責政務公開的人員要重視平時積累學習,做到學用結合,重點學習國務院、省市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平臺政務公開制度規定欄目內容,切實提高履職盡責能力。
(三)注重溝通交流。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政府信息公開政策性越來越強、專業分工越來越精細,涉及公開領域、平臺規范建設、組織管理、協作配合等多個方面,在推進落實過程中,各鄉(鎮)、各部門要堅持把對上匯報銜接、對下業務指導、對外業務交流緊密結合起來,把溝通交流作為提升業務水平和工作實效的重要機會,積極學習借鑒先進典型經驗,總結查找自身不足,推動工作落實落細。為了便于工作銜接和溝通,縣政務服務中心開設了專門的QQ工作聯絡群(群號:477576560),負責政務公開的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要加強溝通聯系,保證重點工作任務落實。
(四)強化監督評價。縣政府將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情況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列入全縣經濟工作考評指標體系。縣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對本行業本系統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落實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和跟蹤評估。縣政務服務中心將對全縣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縣政府辦公室將緊盯目標、加強督查,隨時了解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對于配合不力、進展緩慢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對因工作推進不力影響全縣整體工作進度的嚴肅問責。
附件:縣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任務分工表
縣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任務分工表
序號 |
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
責任部門 |
1 |
重大建設項目 |
縣發改局 |
2 |
義務教育 |
縣教育局 |
3 |
戶籍管理 |
縣公安局 |
4 |
社會救助、養老服務 |
縣民政局 |
5 |
公共法律服務 |
縣司法局 |
6 |
財政預決算 |
縣財政局 |
7 |
就業創業、社會保險 |
縣人社局 |
8 |
國土空間規劃、征地補償 |
縣自然資源局 |
9 |
環境保護 |
平涼市生態環境局涇川分局 |
10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 農村危房改造 |
縣住建局 |
11 |
城市綜合執法、市政服務 |
縣執法局 |
12 |
涉農補貼 |
縣財政局(牽頭部門) 縣農業農村局 |
13 |
公共文化服務 |
縣文旅局 |
14 |
醫療衛生 |
縣衛健局 |
15 |
安全生產、救災 |
縣應急管理局 |
16 |
食品藥品監管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17 |
公共資源交易 |
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18 |
扶貧 |
縣扶貧辦 |
19 |
稅收管理 |
縣稅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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